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关于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的通知 |
时间: 2021-08-16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公告要求,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将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贸促会将自2021年9月1日起统一为企业签发新版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见附件)。自主打印企业打印新版证书前需完成最新版本打印组件下载和更新。 企业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申办的旧版证书9月1日后仍可正常使用。9月1日后如遇旧版证书需补办或更改的,请联系贸促会申办新版证书,证书的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应为实际申请和签证日期。 企业出口货物因贸促会证书格式问题在瑞方关税减免受阻的,请及时联系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或有关地方贸促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1年8月11日
(联系人:王莹、宁培 电话:010-82217068/7078) |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