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第五批23项“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工作中借鉴推广。其中,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的《京津冀政务服务 “同事同标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的关于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海事集成静态业务集成办理新模式”案例成功入选。
以下为案例全文:
案例:京津冀政务服务 “同事同标 ”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为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加快三地互联互通, 2021年以来,北京市政务服务局会同天津市、河北省政务服务部门,打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属地限制,在三地自贸试验区联合推出 179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的“同事同标 ”事项,推动京津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互认。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机制建设,开展 “同事同标 ”清单化。
2021年,三地建立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席会议机制,并共同签署了《京津冀自贸试验区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 “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工作机制 ”和“跨省通办 ”联动机制,制定《推动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 “同事同标 ”工作方案》。2022年,三地政务服务部门签署《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将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京津冀中介服务网上平台(中介超市)协同等内容纳入协议。两年多来,三地联合印发《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 “同事同标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累计推出 4批 179项“同事同标 ”事项清单。
(二)打破区域分割,实现异地办理便利化。
京津冀三地确定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 “四同一互 ”标准,即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互认。同时,依托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工作机制,对 “同事同标 ”联动模式进行推广,将联动范围从自贸试验区拓展至京津冀全域,将联动内容由 “同事同标 ”延展至政务服务全领域。
(三)优化对接方式,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
京津冀互设异地帮办代收窗口,按照 “远程视频会商、异地帮办代收 ”模式,推进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 ”。北京对天津、河北推出 234项省市级层面 “跨省通办 ”事项,天津对北京推出 696项,河北对北京推出 138项。建立线上 “京津冀一网通办服务专区 ”,北京上线 231个“跨省通办 ”事项,天津 111个,河北 108个。创新移动端应用,通过三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推出首批 208项自助办事项。
二、实践效果
(一)探索出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改革新路径。
已推出的自贸试验区 “同事同标 ”事项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 5种事项类型,涉及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交通、住建、药监、知识产权、商务、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 12家政府部门。例如,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完税证明、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开具异地缴存证明等都能在京津冀实现异地办理。
(二)降低了事项办理的制度性成本。
推动 3500余项北京市和通州区政务服务事项延伸服务至河北自贸试验区相关政务服务大厅,避免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 “两头跑、折返跑 ”。推行 “同事同标 ”后,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事项遵循同一套业务标准、同一套办理流程,大幅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和时间,初步估算方便三地办事群众 10万余人,为企业群众节约成本 2.5亿元。
(三)助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2023年,北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政务服务部门积极对接,围绕企业准入准营、个人资质资格办理结果互认,梳理形成津冀办理结果在北京市直接认可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例如,推动三地公安部门统一推出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等 9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 “同事同标 ”政务服务事项,更好实现互通互认。在京津冀区域推行纳税信用评级异地互认共享,对从北京迁入到津冀的企业,继续保留在京获得的纳税信用 A级资质,跨省迁移后津冀部门不再将其视为新办企业,大大节约了企业申请留抵退税和资金回流时间。
案例:海事静态业务集成办理新模式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将涉及海事相关业务的 37项海事政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集中办公、集约办理;将 9 类 17 项海事静态业务的办理模式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办理,同时受理、同步审核,实现了海事静态业务高效办理全覆盖。
一、主要做法
(一)整合海事管理职能层级,实现集中办公、集约办理。
制定《曹妃甸海事政务改革实施方案》,将交通运输部下放的 1 项、河北海事局下放的 1 项以及原来由曹妃甸海事局各业务处室负责的 22 项、曹妃甸海事局下设海事处负责的 13 项海事政务事项,全部调整归集到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打破原有区域、功能、模式限制,跨部门、跨层级相互衔接、协同联动,实现海事静态业务集中办公、集约办理。
(二)再造海事静态业务审批流程,实现同时受理、同步审核。
充分发挥集中办公、集约办理优势,全面梳理海事静态业务办理事项,在法定权责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结时限。船舶登记证书、防污染文书等 9 类 17 项海事政务事项,由逐项受理、逐项审批的串联审批调整为同时受理、同步审核的并联办理,使企业免于重复提交船舶检验证书、公司营业执照等 28 项申请材料,切实为企业减负。
(三)推进海事政务“互联网+”改革,助力集成赋权模式发挥更大成效。
在集成赋权模式的基础上,将 90%以上的海事政务事项列入“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海事政务容缺受理和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推行“网上预审+邮寄”服务,通过远程核验辅助审批服务,全程实现异地不见面审批。
二、实践效果
(一)服务形象显著提升。
集成赋权静态业务办理新模式,打造了整齐划一的政务服务窗口,实现了政务服务“五个统一”,即统一窗口外观形象标识、统一办理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机制、统一便民措施,使企业和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流程规范的无差别服务。
(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通过整合管理职能层级,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了单项业务部门间流转过程,一次性办结率达到 85%,提升近 30%。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缩减申请材料数量 50%以上,缩短船舶办证时间 60%以上。在“最多跑一次”清单基础上升级推出“一次不用跑”清单,实现 30 项业务可线上一次办好,精简人力资源近 60%,节省办事成本近 50%。
(三)服务体验全面升级。
通过集成赋权模式大力推进申报材料电子化进程,形成了覆盖全辖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90%实现网上办结,办结时限平均压缩 1/4。通过海事政务网开展业务“一网通办”,1500 余名船员实现船员证书“零跑腿”网上办,2960余艘国际航行船舶实现不见面电子通关申报,申报单证量减少 75%,节约时间近 2 万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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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中心综合整理自商务部、北方网、曹妃甸发布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