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中国贸促会发布《2023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3年,中国贸促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类企业进行深度调研,回收6700多份有效问卷,样本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企业群体,经研究分析编成《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受访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为4.36分(满分5分),近九成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评价为“满意”及以上。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
一、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一)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2023 年 4 月,海关总署召开 2023 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 12 个省份 17 个口岸城市为试点,集中开展为期 5 个月的专项行动,推出包括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等 5 方面 19 项措施,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本功能,推进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和“联动接卸”等改革措施迈上规模水平,大力支持重点城市口岸数字化转型试点。其中,北京等地积极探索空港口岸进口货物机坪“直提”模式,并取得成功;上海、浙江等地积极整合口岸资源,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无纸化放货,推进智慧化一站式口岸监管服务应用试点;广州扩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关服务平台应用,实现粤港企业共用“一张大表单”,2023 年 1—7 月实现提单申报 6.4 万票、货物 5289 万件,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二)持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2023 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条数已分别压减 51%、72%。2023 年 10 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2023 年 10 月 1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2020 年要求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该《办法》出台将有助于引入更多外资机构和资本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增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实力,提高中国不良资产处置水平和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数据显示,从 2020 年至 2023 年 9 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增(注)资总计达 187.3 亿元。
(三)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上海、广东等 4 个省(市)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探索更安全更开放的外汇管理模式,累计办理试点业务约 16 万笔、1406 亿美元,有力支持了国家重点区域发展。2023 年 11 月 16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下阶段要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进境外上市、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等法规修订,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二、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
2023 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 10 周年。10 年来,“一带一路”合作网络从亚欧大陆延伸到非洲和拉美,150 多个国家、30 多个国际组织和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截至今年,中国举办了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与合作伙伴在铁路、港口、金融、税收、能源、绿色发展、绿色投资、减灾、反腐败、智库、媒体、文化等 20 多个领域建立了多边对话合作平台。中老铁路、匈塞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稳步推进,一批“小而美”的农业、医疗、减贫等民生项目相继落地。
2023 年 10 月 18 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宣布了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包括: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开展务实合作、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支持民间交往、建设廉洁之路、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高峰论坛期间形成了 458 项成果,包括各方发起了一系列国际合作倡议、决定举办系列国际会议,各国政府、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企业商定一系列务实合作项目、双边合作协议等。论坛期间,由中国贸促会、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的“一带一路”企业家大会,达成了972 亿美元的项目合作协议,涉及基础设施、清洁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金融服务、现代农业以及轨道交通等领域,成为中外企业共商合作的最新成果。
三、国家级“会展矩阵”营造对外开放新格局
中国正通过消博会、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和链博会等重大国家级展会“矩阵”,搭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推动形成集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于一体的经济生态圈。
2023 年 4 月,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消博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如期举办,展览面积比上届增长 20%,来自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100 余个知名品牌参展;近 30 家世界500 强或行业头部企业全球 CEO 线下参会;30 个省区市领导率交易团参展,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预计超 5 万人。
2023 年 4 月和 10 月,第 133 届和第 134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举办。第 133 届广交会展览总面积从 118 万平方米增至150 万平方米,展位数量从 6 万个增至近 7 万个。线下展企业从 2.5万家增至 3.5 万家,线上展企业达到 3.9 万家,展品超 306 万件。第134 届广交会展览总面积共 155 万平方米,参展企业超 2.8 万家,展位总数共 7.4 万个,展览规模创新高。15 天展期累计到会境外采购商 19.8 万人,比上届增长超 50%。
2023 年 9 月,2023 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在北京举办。本届服贸会以“开放引领发展 合作共赢未来”为主题,设置金融服务、文旅服务、教育服务、体育服务、供应链及商务服务、工程咨询与建筑服务、健康卫生服务、环境服务以及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九大专题,吸引 80 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设展办会,2400 余家企业线下参展。
2023 年 11 月初,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博会)在上海举办,本届进博会按一年计意向成交创新高,达 784.1 亿美元,比上届增长 6.7%,来自 154 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来宾齐聚“四叶草”,72 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亮相国家展,128 个国家和地区的 3486家企业参加企业展,集中七大展区集中展示 442 项代表性首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
2023 年 11 月底,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链博会)在北京举办,设置智能汽车链、绿色农业链、清洁能源链、数字科技链、健康生活链等 5 大链条和供应链服务展区,展览总面积 10 万平方米,参展企业 515 家,其中包括 53 家世界 500 强企业、57 家中国 500 强企业、25 家中国民营 500 强企业和一大批各国“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和“小而精”中小企业。来自境外的参展商占 26%,覆盖55 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来自美国、欧洲的企业占外方参展商总数的36%。据不完全统计,首届链博会共签署合作协议、意向协议 200 多项,涉及金额 1500 多亿元人民币。
四、稳步构建多双边经贸合作网络
(一)推动 RCEP 全面落地生效
2023 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生效一周年。2023 年 6 月 2 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 RCEP 对东盟 10 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 15 个签署国全面生效。15 个成员间货物、服务和投资市场开放承诺,叠加各领域高水平规则,将极大促进区域内原材料、产品、技术、人才、资本、信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逐步形成更加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促进成员国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从贸易情况看,2023 年 1-4 月,中国与 RCEP 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 4.12 万亿元,同比增长 7.3%,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 30.9%。从投资情况看,2023 年 1-4 月,中国实际利用 RCEP 其他成员投资额近 89 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 13.7%。
(二)升级中国与东盟多领域经贸合作
2022 年 11 月,中国与东盟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 3.0 版升级谈判,并于 2023 年 2 月、4 月相继开展两轮磋商,谈判涵盖货物贸易、投资、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等领域。从自贸区 1.0 版到 3.0 版,从打造“硬联通”到加强“软联通”,从传统领域拓展到数字、绿色新兴领域,中国与东盟多领域合作正进一步深化升级。2023 年 9 月,李强总理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出席第 26 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就“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印太展望互利合作发表联合声明,通过《中国-东盟关于深化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国-东盟农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中国-东盟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的倡议》、《共同推进实施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的联合倡议》等成果文件,欢迎签署《中国-东盟技术合作协议》,并宣布 2024 年为“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
(三)签署两个新的自贸协定
截至 2023 年 10 月底,中国已签订了 22 个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自贸伙伴覆盖 29 个国家(地区),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共 10 个,正在研究的自贸协定共 8 个。2023 年,中国与尼加拉瓜、塞尔维亚两国分别签署了自贸协定。其中,《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等章节,双方超 95%货物将实现零关税,其中约 60%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的重要举措,是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又一重要实践,也是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成果。《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包括序言和 10 个章节,双方将分别对 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 95%左右。
来源:中国贸促会